Baumeister与Scher(1988)认为一个人选择自我伤害行为的最主要理由是为了逃离嫌恶的情绪态状态及较高的自我察觉(self-awareness)。Baumeister(1990)进一步地阐述自杀是一种逃避自我 (escape from self)的行为,此种逃避共有六个步骤,第一是由于个人不切实际的过高期待或困境造成严重的经验;第二是个人面对这些经验,由于其内在的归因,造成个人的自责或对自我产生负面的评价;第三是由于此种自责与负向的自我评价,使其过度自觉自己是一人个不恰当、无能、无吸引力或有罪的人;第四是由于此种过度自觉使其产生负向的情绪;第五是为了逃离此种负向情绪状态,个人采认知解组(cognitive deconstruction)方式使其从有意义的思考逃至麻木状态(numb state);第六是此种认知解组便增加自杀的可能性。
Baumeister(1990)认为逃避理论特别强调个体是否过度自觉其行为是否低于个人或社会的标准,尤其是当自我察觉自己达不到重要的标准时,那些不愉快、嫌恶的状态易导致自杀行为的发生。更者;面对此种嫌恶状态,个体又拒绝用建设性的想法,亦即对未来产生无望感(hopelessness),也就是说对未来不抱有产生愉快、自我接受的可能性,或是缺乏确切的未来目标,则发生逃避自我的自杀行为的可能性就增加了。
但是Farberow与Schneidman(1961)认为自杀是一种沟通行为,自杀企图者是借着自杀来引起别人对其生活困境的注意,并给予同情及支持,所以两位作者认为自杀是「以哭来求助」(cry for help)的行为。
Tabachnick与 Farberow(1961)认为自我伤害行为的衡鉴应从「个体内(intrapersonal)」与「个体间(interpersonal)」两方面进行,前者主要是在评估「个体是否具有杀害自己的倾向」、「个体是否期待藉此行动自环境中取得某些利益」、「个体是否藉此行动引起某(些)人的关注」等三个问题;后者则着重在评估人际沟通的功能,亦即将自我伤害行为视为一种人际沟通的方式,而进一步分析「沟通内容」、「沟通对象」、「沟通的特殊程度 (degree of directness)」以及「沟通目的」。有了这两方面的了解之后,即应仔细分析「自我伤害行为执行之可能性」。根据以上的原则,两位作者订出如表一所示之衡鉴大纲:
俩氏的衡鉴原则是「人对环境的适应」以及「沟通于适应上的功能」。自我伤害行为基本上仍是一种希望对环境造成效果的适应方式,也可以被看成是一种特殊的沟通方式。
就如同一般对「适性方式」的分析一样,当某个人采用某种适应方式时,我们要了解他是否知道该方式对别人会产生何种效果与对自己会产生何种效果、他是否清楚或熟悉该方式、以及他是否知道与该方式相关连的其它适应方式;对采用「自我伤害」方式的人,我们也需要作相类似的了解。
但是Baumeister(1990)认为「以哭来求助」的理论是与求死的渴望(the desire to die)之观点是相反的。Smith 与 Bloom (1985)发现很少的自杀者是符合Farberow与Schneidman的观点。不过,Baumeister 认为 「以哭来求助」的看法可以说明那些不是真的想自杀或自杀不成功者,亦即假性自杀(parasuicide)。但是对于真的想死的人,似乎「以哭来求助」的观点没有足够的证据及理论基础来说明此类自杀者的心理状态。
Fremouw等人(1990)认为假性自杀是借着自我伤害行为来达到操纵他人或改变环境,而不是真的想自杀;自杀企图者则是借着自我伤害(Self-multilation)的行为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些学者以表二来区分这两种人的特性。
但是这种区分往往是自杀行为或是自我伤害行为发生之后,才加以评估的。往往医疗人员或辅导人员面临这些行为的危险性时,如同Motto (1992)所言,一旦个案具自杀或自我伤害行为时,不论其动机是真的想自杀或是假性的,就需注意了。因此依自杀防治的角度,重点不在判别表现出自杀行为者,是真想死或是别有目的,而在于了解其内在的心理状态及形成原因,使得这些自杀者能接受治疗,以脱离生活及心理的困境。
因此,有些研究便着力于自杀者所遗留的任何笔记或遗书(suicidal notes),希望整理出自杀者的心理状态。Leenarrs(1992)依据这些遗书,共整理出八类自杀者的心理状态,分别是:
无法忍受的心痛(underable psychological pain):
此处指的是自杀者想免于心中无法忍受的痛苦及灾难。
人际关系:
自杀者在人际关系的建立及维持上有困难。
适应困难(inability to adjust):
自杀者往往感到无法解决问题、自卑、忧郁等状态。
拒绝-攻击(rejection-aggression):
自杀者往往因创伤性的经验或他人的拒绝而有自杀的行为,或是利用自杀的行为来抵抗或报复他人的拒绝。
不直接表达(indirect expression):
自杀者在内心里通常是复杂的,爱恨交织(ambivalence),逆向攻击,或有潜意识上的意图等状态。
认同-消失(identification-aggression):
自杀者往往过渡认同某个失落的或拒绝的他人,一旦此种需求不被满足,则其会感到深度的痛苦,而希望自己消失。
自我:
自杀者往往比其它人在有建设性的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对地要脆弱。
认知束缚(cognitive constriction):
自杀者的思考往往是僵直的、短视、太过具体化等,而且思考的焦点均放在生活的变化及创伤性的事件(例如,健康不好,被配偶拒绝等)。
Leenaars认为这八项内容可帮助治疗者了解自杀者的心理状态,而有沟通的桥梁,因此可当为自杀企图者是否会完成自杀行为的一项好的评估工具。不过 Leenaar等人(1992)的研究结果指出这八项指标在假性自杀与自杀企图者间并无太大的差异,只有在自杀方法的致命性上有所差异,亦即自杀企图者选用致命性较高的方法,而假性自杀者则选用致命性低或中度的方法。
过去有关自杀危险因子的研究指出,造成自杀的因素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因素所致的(Berman & Jobes, 1991 ; Davis & Sandoval, 1991; Hasain & Vandiver, 1984; Pfeffer, 1986)。吴英璋与许文耀(民83)综合这些研究,提出自我伤害行为发生历程的看法。
自我伤害行为发生的历程,主要分为慢性历程(chronic process)和急性历程(acute process)。慢性历程即是长期累积不良的内在成长与外在影响之过程;而急性历程则是由于某些生活上的变化,而使个体感受到压力与情绪上波动,或使个体感受到无法解决的困境的历程。若拿步枪射击的状况来比喻自我伤害历程的发生,则慢性历程就好像子弹内存放的火药,是经过一段时日的研制而成,这个历程便是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累积并创造自我伤害行为的念头及环境;而急性历程便如扣扳机的动作,如导火线般引发自我伤害行为。因此,自我伤害防治的重点,即是在于消除个人不利自己的因素。
一、慢性历程:「长期性的累积」
1.身心方面的不良影响:
(1)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
可能有些人会因身体上的疾病或因罹患精神病而导致自杀行为。如因为得了癌症或精神分裂症而自觉无望、或因他人生病都可能引发自我伤害的意念的行为。
(2)心理需求:
心理需求理论假设,当个人有某类需求时,他便必须做出某类相应的行为,方能满足;当这类行为无法行使时,即此需求不能得到满足时,个人便会感受到压力。此处我们要探讨的是,是否当个人的某种需求不被满足,而使个人感受压力且无法解决时,便会以自杀行为来加以解决?
2.自我成长的不良状况:
(1)不良的认知成长:
对于死亡或自杀有不良的想法,便容易产生自杀行为。
A.死亡概念:
对于死亡意义及其认知内容,可分为三部份:
a.个人主观对于死亡现象的描述,如「人死了,就直挺挺地躺在地上,再也不动了」,「人死了,就是永远不会回来了」等。
b.认为死亡的现象是可逆或不可逆的,如「人死后,可不可以复活」、「人死后,经过轮回可以转世投胎」。
c.死亡对人的意义是愉快或不愉快的,如「死是件痛苦的事」,「死了就一了百了」。
B.自杀意念与征兆:
曾公开或私下与他人讨论有关自杀的想法。对于自杀计划的内容、方法、时间、地点、获救机率等的准备是否充分?
(2)能力培养的不足:
不论先天的特质使然,或者后天的环境造成,有些人显然未能培养出足够的能力。
A.环境适应能力的不足:
此方面的不足,指称的是生活上的变动会增加个人的负荷,因此身处一个刺激过多的环境里,个体所需加以调整的方式就必须有弹性,一旦失去了弹性,个体受环境的威胁就增加。
B.解决问题能力的不足:
问题解决的过程包括了解问题的能力、分析问题、拟定策略及策略评估。而个人间接地影响环境、改变环境,乃至与环境形成一连串的互动,称之为「控制历程」。这种控制历程可细分为两个部份,一为执行「问题导向」决定的策略之行动,另一为获取新的因应技巧。理想状况下,问题解决的结果是个人对环境形成控制,并因而增进其自我效能(self-efficacy) 或有效操作(mastery)的感觉。因此了解自己的控制历程时,能使人达到
a.熟练地控制环境,操弄环境并因此觉得自己是有效能的、有控制力的;
b.可以从环境中得到个人所需的满足,亦即有效地适应环境;
c.在某个程度里,可以预测到环境的发生与否;
d.能将环境中可能的威胁限制在最小的范围。
如果某位个体在上述控制环境的能力上显著不足,便难以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往往无法达成课业上的要求,而感受到相当大的压力,可能萌生自我伤害(自杀)的动机。
(3)情绪处理上的不够成熟:
情绪处理基本上是属于因应的一种方式,因此情绪处理的良窳,便会影响压力的处理效果。通常情绪处理包括语言及非语言的表达,与他人的关系是否具信任度等,由此可见,情绪处理的恰当性不仅影响个人的身心健康,亦影响到与环境的互动品质。
(4)人格上的不够成熟:
探讨人格上的特性与自杀行为间的关系,其中自我分化是一个重要特征,自我分化指称的是个人自主的程度。即是有关自己的事物由自己决定,不受他人牵制的程度;同时也尊重别人的自主性,不去干涉或影响别人的决定,也不要求别人为自己的事务负责。自我分化可从三个向度来看:
a.表达性:自我分化好的人,可以在他人面前自由充份且没有条件地直接表达自己的想法(认知的)与感受的(情绪的)。
b.接受性:个人接受他人行为(或想法、情绪),包括同意及不同意时,接受他人行为(或想法、情绪)的程度。
c.限制性:个人限制他人行为的程度,依程度又可分成:
◎不限制而尊重对方;
◎口语上的限制;
◎行为上的限制。
由此可知,人格上成熟度不够的个体,必然没有良好的自我分化,以致无法在他人面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或是不太能够接受他人的行为或看法,或是经常在言语或行为,乃至心理上限制他人。在如此难与他人沟通情况下,往往容易一个人往牛角尖里钻,引发自我伤害的行为。
3.各类生活事件的经验:
我们用「压力」这个名词表示「有机体对于超过他所能处理或是会扰乱他的平衡状态的刺激事件,所表现出的特定或非特定的反应型态」。在此我们要探讨的是个人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对于个人产生的影响大小,持续时间所造成想法上与生活上的改变,以及与自杀行为的关系。生活事件所造成的失落可分成两类:
(1)实质的失落:指称的是失去了某类关系,如父母离婚、亲人去世等。
(2)象征性的失落:因为失去了某类关系而使得个人的自尊或情感受到损伤。
如因为课业成绩不好被责备而「失面子」。
4.各类的环境因素:
探讨家庭、学校、朋友或其它意义他人、乃至大社会环境等因素,对个人的影响,以及这些因素与自杀行为间的关系:
(1)家庭因素:
A.家庭型态:家庭中组成成员、人数等。
B.家庭关系: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亲密程度及家庭中的气氛。
C.父母对子女的管教态度。
D.家庭的社经地位。
(2)学校因素:在学校的各种表现、成绩压力、人际关系、生活适应问题等。
(3)朋友因素:与朋友的交往情形。
(4)其它意义他人因素:与异性朋友或其它意义他人之间的关系。
(5)大社会环境:当时的政治是否清明、社会是否安宁、经济是否稳定,都可能影响个体的想法。
二、急性历程:
由于某些生活上的变化,而使个体感受到压力与情绪上的波动,或使个体感受到无法解决的困境的历程。
上述所言,可如图一所示:
从心理学的角度,作者整理了上述的概念。但是有一基本问题却无法由上述的概念来说明,那就是「一个人为何会让自己陷在不利的状态?」每个人生下来的「求生存」是一项本能,每个人是趋向快乐、逃避痛苦的。但是这些都是生存的样式,而不是生命的本质。就作者的实务经验,每个人唯在痛苦的世界里才愿意去触摸他的本质。但是这种触摸非常的短促,随即地,他会继续向外探索、追求自己有利的生活样式。可是此种采集及追求往往无法掩埋他痛苦的本质。再过些时日,此种痛苦又会袭击他的心灵,使自己陷入低潮。如果此种循环摆荡的时间不断地缩短,他便陷入困境;如果外在条件无法提供摆脱此种困境的机会,自杀便成了解决此种困境的方法。
为了说明上述历程,作者以图二来表示。
上图说明一个人的心灵世界,常常思考及探索「有」及「无」的问题。他会问自己「我是个怎样的人?」,「我真正的拥有什么?」或是「我不是一个怎样的人?」这些生命本质的问题探索,会由其信念、价值、行为的判断,回馈给上述的问题。如果这个人能在此「相对」的心灵世界,分得清清楚楚,他较能掌握生活,舒坦地面对他的生命。如由图像的角度来看,「相对」的两头是平稳的。
但是如果外在的变化波及此种平稳,或是对自己起了疑心,则此种平稳的「相对」会成不平衡,且循环不已。如用图像,可以下图表之。
此时在他的心灵世界里,是不断地怀疑,例如,「我有的,真的是有吗?」「我做的真的是对的吗?」,「我真的错了吗?」每怀疑一次,就会生命否定一次。如果此人,不认真、老实地面对自己,则会向外以各种行为方式来潜逃此种否定及怀疑。一旦此种潜逃成了习性,有一天外在不配合时,这种潜逃不再是避风港时,否定及怀疑会让他崩溃的。
所以自杀除了是一种潜逃「否定」之外,它还表彰对生命拥有的企图。由上述的图中,作者想表达的是「相对」的看法,「想死」是为了「求生」,「体认无」是为了「追求有」,相对地,「拥有,是为逃避「空无」,「求生」是为了逃避「毁灭」,「做对」、「求善」是为了避免自己陷于「错误」、「作恶」。由此观之,面对自杀的人,要把他当成是对「生命的渴求」,需要了解的是他对生命真谛的追寻,同样的,他希望自己如何圆满他的生活,均是了解的重点。何谓圆满呢?
「圆满很难用语言文字表达,更非条件化的定义,但却是人人可感受到的一种对自己非常诚实的喜悦与满足、自在与安定的一种感受,甚至是「尽在不言中」,惟人人自觉而知之。宗教上虽无有诸多的定义,诸如天国、天堂的到来,或是极乐世界,但是这一切的理想意识图腾,终极要表达的是一种圆满的觉受,无怨尤的结果。」
很喜欢看连续剧,因为连续剧里,好人永远是好人;爱上某个人,则会从第一集爱到最后一集。社会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不是不非,以往总是是非分明、赏罚分明,有清楚的戒条和游戏规则。然而在开放的脚步中,解构严重的结果,却产生是非不清。小孩子从小是非不清,父母还会稍稍纵容,但是等到孩子稍大,父母开始以管教的方式,但孩子习性已成,管教惟有引起反抗,投降的往往是父母。据说现在女孩子交男朋友的条件是:有点黏、又不太黏,有点兽、又不太兽。老师教学生要有点严、又不太严;有点松、又不会太松,到底标准在那里?
是非分明时目标清楚,是非一旦不清则内心摆荡,于是唯有向外求,以寻找心理的平衡。不是不非的结果,导至「自我追寻、价值肯定」严重的摆荡。以当「义工」为例,不少人以帮助「他人」追寻自我,藉以肯定「我是」有价值的。自杀者往往以「自杀」来证明「我」是否存在?自杀者其实是丧失了自我,在无法肯定自我的状况下,选择了否定自我最极端方式。
每个人生下来的「求生存」是一种本能,是趋向快乐、逃避痛苦的。自杀成因不是单一因素,可分为慢性历程与急性历程;在成长过程中慢慢累积一些不利因素,一旦有「火药」发生至「引爆点」,于是就会自杀。「火药」即是急性历程,如一般所说的联考压力、失恋等。联考会造成自杀,但联考只是「引爆点」,人人都会经历联考,但不是人人都会自杀。帮助人不是解决他的困境,而是帮助他「拆火药」,当然不可能马上拆光,但至少拆到不至于「引爆」的程度。人多少都有「火药」,但这些人何以让火药累积?为什么会让自己处在身心不利的状态?
人在痛苦时,往往不是向内看、探索自己,而是向外求:什么方法可以解决痛苦?要让他去看:有机会向内看,才有机会生出力量。以于枫自杀为例,她追求「爱情」做为一生的自我肯定,认为拥有爱情,才能证明她的存在,她扮演爱情的角色,然而需要另一个人来配合,但爱情很难配合的恰恰好;配合的不好,并不代表彼此没有「爱」。人最大的本质在「无常」,却都希望拥有一个「常」。自杀者都希望自己在社会上扮演的角色是「常」的角色,同时外界也是肯定其「常」。这种期待违背「无常」的自然法则,于是人在有、无之间摇摆不安。有人以为「爱情」是我的一切,没有了爱情,我还剩什么?我在那里?我还能做些什么?于是:有、无;对、错;是、非;善、恶....,在自我肯定的过程模糊了。
人类最大的恐惧:我在那里?我这么办?其实自杀不是否定,而是渴求肯定;从自杀中企图寻求肯定。当我们在处理自杀个案时,请多细细观察那只拉你的手「讯息」在那里!?人最怕的是「痛苦」而不喊救命;一旦喊救命,有人伸出援手时,便抓紧不放。自杀的人,对伸手援助的人更是紧紧抓牢;伸手的人以为只要解决表面的问题,就没事了;但真正的意涵是:随意的松手,自杀的可能性愈大。所以奉劝从事辅导工作的人,要伸手就要伸到底;否则伸到一半时松手,自杀者跳入死亡的力量就愈大,我举几个案例加以说明:
个案一:
一个很忧郁的学生,他告诉我:「老师,我想,我还是死了算了!」。此时第一要事先确定他有无死亡计划安排,安排的愈明确详细,危险性愈高。自杀者都有一段危险期(period),度过则有转圜。此后一个半小时,反反复覆总是这句:「老师,我想,我还是死了算了!」。但是他来找我,即是伸手求救的讯号。我问:「你好像还有一些不甘心所以来找我,你的不甘心是什么,可否告诉我?」他回答的话中,仍感受出他对生命的企图,因此,我要求他每四个钟头回报:「老师,我还活着」。终于一次,他说:「老师,假如连你也无法帮我,我想,我还是死了算了」。讯息:终于他还是来找我,开始求救;一旦当事人决定求救,就有力量了。我说:「我很想帮你,但你必需告诉我你的困境。」辅导于焉开始。
个案二:
一女生被老师发现割腕,自称不需要帮忙。女生报告自己的自杀历程,有如报告例行公事,老师不放弃,要她定时报到,她也定时报到,但不发一语。原来个案四岁半时,有一回半夜想尿尿,却看到父母拿刀互砍,于是她一生都在试验,想证明「人间是否有爱?有真情?」我只有不断让她知道:「我很想帮妳。」
面对自杀个案,请视为面对「生命的渴求」,要认清自己平常在扮演什么角色?在玩什么游戏?是否别有目的?各位义工请自问:扮演「义工」所为何来?帮助自杀个案了解:自我肯定不需向外追寻,应学会反求诸己。「圆满」的心,是每个人都有的心,我们不需讨论生命的意义、正确的人生观....,而是对自己非常「诚实」的喜悦和拥有,不是因为「我做了什么」,而是因为「我」的存在。如何帮助自杀个案,抓住个案语言之外所透露出来的讯息,你将可觉察究竟什么是他追寻肯定自己的方式。
讨论部份:
一、
Q:刚刚提到「不可中途松手」,但是我会在辅导时难免有时感到疲累,此时该如何自我调适?
A: 助人过程中,多多少少等于肯定自己有能力。以前自认自己该比别人更坚强,尤其在自己也需要帮忙时,自己就会缩手或难过。自己的弱点不愿被别人看到,于是愈活愈孤单。助人者,拥有多少能耐其实自己也不知道,重要的是看清自己那份「想要帮助他圆满他自己」的心。不松手,一直帮他,除非他自己松手。当你想松手时,呈现的即是你自己的弱点;多和自己的心对谈,学会和自己谈心,先了解自己为什么会想松手,如只想喘口气,何不老实告诉个案?不要把他视为病 人,应视个案为「个人」,他只是暂时失去了面对问题的能力。帮他把事情看清楚,厘清了心中就没有怨尤。可惜这个社会一直在创造模糊。辅导员要是清楚的心,而不是能力的心,没有人有能力做到所有的事。
与人协谈时,先要做到倾听,听懂对方要「什么」?想圆满的动机在那里?而不是只响应表面的问题何在,完整「辅导」的定义:专业的求助关系中,辅导员与个案彼此应变成两个圆满、独立的人。
二、
Q:如何让自己「当下自在」?
A: 不贪求,就比较容易做到。当下只为该做而做,而不是追求自在。当你在想「如何才能自在」时,其实一点也不能自在。例如演讲,不去问听众感不感动,而是自问自己是不是也觉得感动?重要的是在当下把事情做好。
三、
Q:曾接一个案:父得柏金森斯症,母则为植物人;母死后,父把一些事情交待处理完毕,一星期后自杀而死。个案表示虽难过,事后反而决得解脱。另一个案:十余岁男生,来电说不想活,我告诉他:如果父母、亲人朋友的感受可以不顾,活着又不知做什么?想死就死吧。我觉得面对自杀个案,我帮他知道自己明确的决定,他若无后顾之忧,则死而无憾。
A: 自杀研究曾有人提出「合理的自杀」(rational suicide),亦即凡事都想清楚,也不伤任何人的情况下,自杀,可也。有一部电影「别闯阴阳界」,描诉四个学生想经历死的过程,经历频死经验。根据有频死经验者所言,一剎那间浮上脑际的,都不是快乐,而是生命不愉快的、或未完成的遗憾(unfinished)。看似合理的死法,其实没经历过的人,很难去了解死亡那一剎那的想法。死亡应是一种自然的过程,就像生命是自然而来的一般。我们没有权利去和别人讨论他该不该死。个案会打电话进来,表示他想求助,其「求助」的意义大于他口口声声寻死的意义。人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可以把世事想得周全,怎能确知「死而无憾」?我认为没有所谓的rational suicide。
四、
Q:如果在追求自我生命的圆满的过程中,却有可能和别人的自我生命的圆满有所冲突,该如何取舍?
A: 「生命的圆满」是自己本来就拥有的东西,而不是追求的「目标」,在挣扎「听自己的」还是「听别人的」过程中,其实多是自己的问题。大家看到我的两只拐杖,我一生中都在想摆脱它们。当我问:我是不是一个残障者?我是!重要的是我是否在扮演残障者的角色。你是不是女性角色?你是不是在扮女性?应明了其中的分别。
有一次我照顾儿子时,他哭闹不停,我觉得无助,气老婆洗澡太久,气她没有赶快出来帮忙。之后,又气老婆不了解我在气自己的无助,后来顿悟:我在扮演残障者,我想用各种方法证明自己非残障,而没有诚实面对残障的事实,重要的是,我是我自己。「伤害」在于彼此执着在角色认定,当忠实地看清自己,即无伤害可言,存不存在的价值,端乎一心。
自杀者,自我分化低、人我不分,做什么都是为别人,尤其是特定对象,其实应该看清「做什么都是为了自己」,表面上把自主权交给别人,背后的意义其实期望「别人都是为我而活」,无法肯定自己存在的意义,是很多人的痛苦根源。
五、
Q:接案五年,一直不敢接自杀个案,怕自己无法处理,今日听讲,受益良多,觉得较不害怕了。
六、
Q:有一位酗酒丈夫,长期殴打妻子,如何帮这个家庭。
A: 先保护这个家,隔离是面对问题的开始,有良好的隔离政策,才能逼迫这个丈夫去面对:自己要什么?如真要这个家,才有可能让他面对治疗酒瘾事实,否则,可能牺牲的是全家的幸福。隔离不是拆散,只是逼迫的方法,让当事人有改变的动力。
七、
Q:请问老师对「两全」的看法。
A: 我认为没有两全,只有一全,先思考如何诚实的面对自己。
八、
Q:面对的自杀个案,其人格特质是自我、缺乏安全感、紧抓辅导员不放,我该如何结案?
A: 人世唯一的「常」,就是「自己」。辅导者先看清楚自己,才有能力帮个案看清自己,当我们对自己愈清楚,愈有能力去当一面镜子。雏鸟长大,便会飞出去,不会抓着你不放。
九、
Q:弟弟精神病,母亲近来又举止怪异,自己很想逃。
A: 逃避乃人之常情,不要折磨自己「要变的很有能力」,而是看清自己该尽责的部份。愈想有能力,逃避的心愈强,感觉愈力不从心。我们教育产生最严重的问题就是:人要成为有能力的人,似乎没有能力是不对的。我认为:人要实实在在的生活,否则为了彰显能力,往往需遮掩自己的极限,你努力过,现在你感到累了,把力量放在你能力所及的部份。
十、
Q:接案之后,很难追踪个案的安全状况;甚或电话半途中断,辅导上难免有失落、挫折感。
A: 如果察觉对方自杀危险性很高,应坦诚问对方在那里,测知他目前有无具体自杀计划,抓住他那份想求救的心情。处理自杀个案,「关系」的建立很重要,澄清彼此间的求助关系,让他找得到你,或运用危机个案处理程序,先危机解除,慢慢再处理个案内心的问题。生命的失落必然难过,辅导员尤其会想:是不是我处理不当,个案才会自杀,我们要了解,当一个人有必死的决心时,是当事人的决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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