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8日心理咨询师考试相关要求
一、住宿预订
请参加本月18号心理咨询师考试的学员,速速预定住宿;截止时间为11月10号17:00,请还未预定的同学速速拨打:
0515-88058961 / 88290628 预定。
考试地点:南京市机电工业学院(中央北路69号)
住宿地点:步行至考点约5到10分钟路程
二、携带文具
1、 考生除携带必须的文具(2B铅笔、钢笔、橡皮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进入考场;其它个人物品应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否则,按违纪处理。
2、由于考试历时较长,建议大家带上水和食物,以保证充沛的体力和精神完成考试;
本次考试定于广西医科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目前未定,待劳动厅通知后再通知大家,请留意我协会通知;
考试时务请携带好准考证、身份证、钢笔/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选择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选答案,问答题部分用钢笔或圆珠笔直接在答卷上书写);
3考试时由于答题卡各题选项的距离比较近,请注意准确勾选,不要勾到其他题号去,建议用稿纸或文具做参照标尺。 4、考生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查验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证)后对号入座,并将“二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随时查验。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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