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加下半年考试和补考的学员抓紧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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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9 22: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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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主题词:心理咨询师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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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需提供的资料:
凡参加2007年下半年(11月18日)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的学员,请在9月10日以前完成国家职业资格的考试报名工作。
现将有关报名的条件及准备资料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学员在9月10日前需提交以下鉴定资料:
三级学员:
1、 身份证复印件1份(号码清晰)
2、 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近期小二寸证件照片4张(彩色、黑白皆可)(请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中间部分写上本人姓名)
二级学员:
1、 身份证复印件1份(号码清晰)
2、 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从业证明原件1份
4、 近期小二寸证件照片4张(彩色、黑白皆可)(请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中间部分写上本人姓名)
5、 《案例报告》一式5份、《个人成长分析报告》或者《研究报告》一式5份,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版资料。
(1)第一轮论文辅导时间:接受辅导论文截至9月10日。请学员于9月10日下午18:00前
(2)第二轮论文辅导时间为:9月11日——9月20日。
(3)正式提交纸版论文时间:9月21日——9月30日。纸版1式5份装入档案袋写上姓名及工作单位。(档案袋正面贴案例报告封面,反面贴个人成长分析报告或研究报告封面)
员级报名费:550元;
师级报名费:750元。
请参加2007年下半年考试的学员,直接前来交费或将费用汇入学校指定的帐号。
补考费用:
三级单科:220元
二级单科:280元
三级二门不过;师级三门不过;按照初次报考费用交纳考试费,需重新参加考试!(若有特殊情况,或不明白之处,请致电051588290628 88058961 咨询
注:二级学员除论文外,其余资料必须于9月10日前提交。
补考学员:
1、 补考的学员(含双科未通过的学员)需提交小二寸证件照片2张(彩色、黑白皆可),原准考证号码及原始成绩。
2、 师级补考论文答辩的学员需重新提交案例报告和个人成长分析报告或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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